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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发票停用!全电发票时代正式来临!电子发票被取消! 1月28日,上海税务局发布了一则通告: 该通告中主要提到了两件事: 1.自通告发布之日起,上海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范围。 2.本市纳税人自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之日起,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 第一条没什么可说的,但是第二天看的不少人有点诧异,这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了? 其实自2021年上海成为首批全电发票试点以来,全电发票就在不断地扩围,本次上海率先取消了领用增值税电子发票也意味着,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必然趋势,而普通的电子发票也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。 那么,全电发票和普通电子发票有什么区别呢? 全电发票和电子发票有什么区别?填写起来会不会更加复杂呢? 先来看一下电子发票和全电发票的样式: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全电发票 可以看出,全电发票版式全面简化,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,简化购买方、销售方信息,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;联次全面简化,全票无联次;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,开票时无需再纠结。 全电发票全领域、全环节、全要素的电子化,给了“以数治税”更多可能。 全电发票 随着全电发票时代的来临,全电发票必然会成为常态,那么具体怎么开具?又怎么接收呢? 如何开具全电发票 一、进入渠道(以广东为例) 1.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通过【我要办税】→【开票业务】进入全电发票开具功能模块。 2.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,主要展示“数据概览”、“发票填开”、“最近开票”等功能。 二、蓝字发票填开 1.进入路径:电子税务局→【我要办税】→【开票业务】→【蓝字发票开具】→【立即开票】。 2.选择发票票种等信息后,点击【确定】。 3.录入或选择购买方信息、开票项目信息、备注信息(非必录)、经办信息(非必录)后,点击【发票开具】。 4.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并生成电子发票,显示开票成功提示,发票自动传递至对方税务数字账户,也可进行二维码、邮箱交付或下载操作。 三、开票员授权 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可直接使用全电发票相关功能,如需增加其他人员开具全电发票,需要进行开票员授权。 1.法人、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办税员登录税务局网页端→进入首页【我的信息】→【账户中心】→【人员权限管理】→【添加办税人员】。 2.输入被授权人姓名、证件类型及号码,身份类型选择“开票员”,功能集选择“电票平台”,录入有效期止,点击【确定】。 3.开票员以“个人”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→进入【账户中心】→【人员权限管理】,在操作栏点击“确认”,授权成功。 如何接受全电发票 纳税人可以使用各地“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”,进入“税务数字账户模块”,通过筛选,可以查询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。 此外,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、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。 2、全电发票查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(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)查验全电发票信息。 可以手动输入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等基本信息,也可以直接导入。 3、发票入账 4、发票报销归档 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,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。根据《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6号)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: |